深圳确定“生态城市”指标

作者:综合研究中心  更新时间:2007-04-04

东方网7月20日消息:深圳市将用5年时间,建设成为生态城市:城市绿化覆盖率达48%以上,特区内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16平方米,全市水土流失整治率达90%以上,水土流失裸露面积小于25平方公里,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良好,自然保护覆盖率达10%以上。这是刚刚通过的《关于加强深圳市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实施方案》提出明确的目标。

根据《方案》,5年后,深圳市饮用水源保护和河流综合治理将进一步得到加强,主要饮用水源水库和主要河流水质达标,居民饮用水将更放心,河流水质也将变得清澈。

针对深圳市机动车迅速增长的现实,深圳市将积极推进清洁环保汽车发展,规定新购的公交车和出租车必须符合新一代汽车环保要求;逐步在饮食服务业推广使用液化石油气、天然气、电等清洁能源,到2005年清洁能源使用率达90%以上;对尾气超标排放车辆实行强制治理或强制报废制度,确保排放达标率90%以上合格;坚持烟尘控制区的建设与城市开发同步,使各区烟尘控制覆盖率保持100%。

为了实现这一目标,深圳市将进一步修改、完善现有环境保护法规体系,制订深圳经济特区《饮用水源保护条例(修正案)》、《服务行业环境管理办法》、《节约用水条例》、《污水资源化条例》、《污染源削减条例》、《环境监督监测条例》等一系列环境法规。

选稿:王建国 来源:新华网 2001年7月2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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